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武希刚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债的标的为可分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9 03:55)     点击:207

债的标的为可分哪些?

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,可以分为数个给付,而不损害其价值。当给付为物时,标的物须为可分;当给付为行为时,此行为须可以分解为由数个人完成的行为。不可分的给付,不能成立按份之债。这里的“不可分”,包括给付性质上不可分(如标的物在性质上不可分)以及因当事人约定给付不可分两种情形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武希刚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希刚律师,武希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武希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40665666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武希刚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潍坊律师 | 潍坊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武希刚律师主页,您是第2438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