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包方是否同意转让要进行哪些审查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4-18 03:37) 点击:170 |
发包方是否同意转让要进行哪些审查? ①承包方尚不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; ②转让合同存在被强迫签订的情形; ③改变了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; ④受让方不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; ⑤转让承包地抵顶受让方欠款。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就是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法定事由,未经发包方同意,转让无效。如无上述情形之一,发包方不同意转让或者拖延表态的,转让有效。因此,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准确把握转包与转让的原则区别,依法正确裁判,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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