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武希刚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 发包方是否同意转让要进行哪些审查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4-18 03:37)     点击:170

 发包方是否同意转让要进行哪些审查?

  承包方尚不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;

  转让合同存在被强迫签订的情形;

  改变了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;

  受让方不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;

  转让承包地抵顶受让方欠款。

 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,就是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法定事由,未经发包方同意,转让无效。如无上述情形之一,发包方不同意转让或者拖延表态的,转让有效。因此,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准确把握转包与转让的原则区别,依法正确裁判,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武希刚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武希刚律师,武希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武希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406656663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武希刚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潍坊律师 | 潍坊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武希刚律师主页,您是第24382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