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转包合同签订的特征是什么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4-18 03:36) 点击:188 |
土地转包合同签订的特征是什么? 转包合同是为了实现原承包合同、完成农业生产计划任务而签订的。因而,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:第一,它必须在承包期内签订。所谓承包期,即原承包合同的有效期间。一般说来,签订转包合同的时间距承包期届满的时间尚有一段距离,这段距离至少也不应短于当地某种主要农作物的一个自然生长周期。如果承包期已经届满或接近届满,则不宜签订转包合同。第二,必须是原承包户无力耕种或转营他业,才可以签订转包合同。所谓无力耕种,是指缺乏耕种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或技术力量,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。所谓转营他业,是指原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户中的主要劳动力改变行业,从事其他合法的工副业、服务业等生产经营,不便于履行承包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。第三,转入户必须是有能力耕种转包土地的农户。这种农户一般是种田能手或种植专业户。第四,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。因为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承包土地的所有人和发包人,承包土地的转让,涉及到该组织所承担的农业生产计划任务能否完成,.关系到该组织的经济权益能否实现,因而只能在取得它的同意后,才能签订转包合同。只有在具备了上述四个前提条件时,转出户和转入户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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